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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目录 案例一 天津某区监督某街道办事处 违规安排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案 案例二 贵州某县监督县交警大队 无执法资格人员独立实施行政检查案 【关键词】 执法监督 无执法资格人员独立执法 扫码入企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贵州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查阅行政执法检查台账及记录表发现,2025年3月,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名辅警涉嫌独立对当地多家企业实施行政检查。针对此问题,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开展监督。 【监督处理】 经调查核实,涉案2名辅警独立实施行政检查情况属实。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县公安局举一反三,系统治理。县公安局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交警大队负责人及2名辅警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同时,按照“扫码入企”要求,由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申请、出示检查二维码后入企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程留痕、全程监督,从源头上防范乱检查问题。 【典型意义】 无执法资格人员违规独立开展执法活动,违反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的基本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规定:“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人民警察要出示人民警察证件。”本案中,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查阅台账,精准发现辅警违规独立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督促县公安局对交警大队负责人及涉事辅警作出处理,明确了执法辅助人员与正式执法人员的权责边界,倒逼执法部门强化内部人员管理与资格审查,杜绝辅助人员独立执法。同时,运用“扫码入企”破解症结,从事前申请、事中规范、事后评价三个方面,全方位推动行政执法检查效能提升。 案例三 内蒙古区市两级共同监督某市 应急管理部门检查方式不合理案 案例四 湖北某市监督指导市生态环境局 自查整改检查频次过高案 案例五 河南某县监督县消防救援大队 违规设定罚没指标案 案例六 江西某县监督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 违规罚款案 案例七 山东某县监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罚款决定事实认定不清案 案例八 吉林某县监督指导县林业局 自查整改重复罚款案 【关键词】 自查自纠 重复罚款 信息共享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吉林某县林业局在自查过往案件时发现,对某合作社侵占林地修建构筑物的处罚决定,与此前该县自然资源部门查处的违法占地行政处罚决定,存在交叉认定违法占地面积、重复罚款的问题。县林业局立即启动整改纠错程序,并将有关情况同步通报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监督处理】 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与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经研究,县林业局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重新对案件违法事实进行认定,并于2025年6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指导下,县林业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防止重复处罚情况再次发生。 【典型意义】 重复罚款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加重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严重削弱行政执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本案中,县林业局自查发现重复罚款问题,展现自我纠错的担当。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迅速介入,与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协同推进整改,督促指导县林业局依法全面认定事实,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以个案整改推动制度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互通、执法协同,提升整体行政执法效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来源|司法部 |